教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
发布时间:2019-04-26 作者: 来源:党政办公室 访问量:
为了形成“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师生权益,教务处于4月22日至24日组织了全院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评价内容共十四个方面,经统计,其满意率分配如下:在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工作中对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的公平性为96.2%;对目前薪酬、福利待遇的满意度为92%;对学院按照国家政策逐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为97.6%;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的公平性为95.6%;学院组织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力度及公平性为94.9%;学院对教职工的督导考核评价为93.9%;对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处分的公平性为94.1%;学院评先评优方案的合理性与公平性为94.4%;学院对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公开情况为95.1%;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学院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受理情况为88%;就职务、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律处理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的受理及异议处理情况为94.9%;学校对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的创新的支持为95.4%;对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的鼓励措施为96.7%;学院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与关怀为97.1%。
另有30多位教职工对学院教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建议。
(编辑:何荣誉)